发改委、国铁集团联合发文要求联动提高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率发表时间:2021-09-29 14:41 国家发改委、国铁集团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发电供热企业直保煤炭中长期合同全覆盖铁路运力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各铁路局集团公司要积极签订产运需三方合同,对补签的电煤中长期三方合同做到应保尽保。严禁以抢占铁路运力为目的签订虚假合同,一经发现计入企业信用记录,并在下年度中长期合同签订中实施限制。 通知明确,各地区经济运行部门要健全电煤中长期合同的履约监管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铁路局集团公司对于电煤中长期合同兑现率高、发货均衡的供需企业,在2022年度优先配置铁路运量;对于因供需企业自身原因导致中长期合同铁路运量兑现率低的,根据违约程度减少配置2022年度铁路运量。各有关煤炭、电力等企业要强化契约精神,既要兑现合同总量,也要兑现好月度运量,确保均衡运输。 通知要求,各有关铁路局集团公司要在做好晋、陕、蒙、新等煤炭主产区和东北三省煤炭运输保障的基础上,加大对近期释放煤炭先进产能的蒙东、晋北、鄂尔多斯、榆林等地的运力投放,优先保障其发电供热煤炭运输需求。要充分发挥大秦、唐包、浩吉、瓦日等重点煤运通道作用,加强发往秦皇岛、京唐、曹妃甸等北方重点港口的煤源组织,优化重要支线和站点的运输衔接,实现煤炭运输快速高效。 要进一步加大对发电供热煤炭运输的倾斜力度。各铁路局集团公司要以保障发电供热用煤运输需求为重点,优先装运发电供热用煤,优先保障电煤中长期合同兑现。根据形势需要提高电煤装车比重,运力紧张时适当压缩其他物资的发运计划。在日常运输中,对电煤运输优先组织,提高运输和装卸效率。 这显然是为保障长协煤合同兑现而采取的深入性政策,毕竟长协煤合同量的履行离不开铁路的运输。为此,通知提出,各地区经济运行部门要密切关注电厂煤炭的供耗存情况,强化与铁路部门的应急保供对接机制。 |